中國從去年1月就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。
“很多人猜測中國每年摘取死囚器官達10萬個,這很可笑,”黃潔夫說,“我認為這是對器官移植從業(yè)人員智商的侮辱……是對器官捐獻者及其家人所作犧牲的侮辱!
報道稱,中國曾長期依賴死囚作為移植供體來源。由于中國人的傳統(tǒng)想法是遺體應該完整掩埋或火化,公眾捐獻器官的比例極低。
2010年,政府發(fā)起了自愿捐獻器官的小規(guī)模試點計劃。計劃實施后,器官捐獻數(shù)量已從那一年的34例激增到去年的2766例。
但一些批評人士說,這一機制并沒有將犯人排除在外。因此,如果死囚“自愿”捐獻的話,他們的器官仍可能被摘取。
內地媒體援引黃潔夫的話說,中國不會剝奪犯人“作為公民捐獻其器官的權利”。
內地媒體2014年曾援引黃潔夫的話報道說,一旦愿意捐獻的死囚的器官登記在國家統(tǒng)一的捐獻網(wǎng)上,就被視為是來自公民的自愿捐獻;所謂來自死囚的捐獻已經(jīng)不存在了。
但批評人士稱該機制的變化并沒能使國際社會放心。德國美因茨大學的李輝格(音)教授說:“如果中國想讓世界相信它,就必須頒布新法律,明令禁止使用犯人的器官!
中國代表日前在國際器官移植大會上指出,中國2015年器官捐獻數(shù)量位居亞洲第一位、世界第三位。
中外專家表示,中國器官移植方面的法規(guī)、制度和標準,已經(jīng)與國際公認標準保持一致,形容“器官捐獻與移植的‘中國模式’受到國際專家的認可”。
國家衛(wèi)生計生委主任李斌的講話表示,中國在保障人民群眾器官移植醫(yī)療需要的基礎上,成功實現(xiàn)了器官來源的結構性變革,摸索出符合國情的器官捐獻與移植的“中國模式”。
李斌又說,中國政府堅定不移推動中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,使用符合倫理學原則的器官,嚴格控制活體器官移植、禁止旅游移植等,保障器官捐獻者和接受者的權利。
李斌指出,器官捐獻與移植的“中國模式”,是破解世界面臨器官短缺共同難題的中國方案,“為世界特別是與中國有相似國情的國家提供了可借鑒的新模式”。
國家衛(wèi)生計生委醫(yī)政醫(yī)管局副局長郭燕紅則說,中國器官捐獻和移植工作遵循自愿無償、知情同意、倫理審查等八大原則,形容中國已形成了器官捐獻、器官配置、臨床移植、科學登記等系統(tǒng),完全符合世界衛(wèi)生組織的《人體細胞、組織和器官移植指導原則》。
姚廣君,63歲,河南省信陽市人,2014年在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(yī)院接受肝臟移植手術,“用別人的器官,一開始還想不通呢。酒精肝好多年了,要是沒有捐獻者的肝,我怕是已經(jīng)不在世界上了,F(xiàn)在想通了,我年輕時是飛行員為國家效力,將來我身上能捐獻的部分我將全都捐出來,回報社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