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年前,哈市開發(fā)區(qū)長江路打通工程開始征地,道外區(qū)農民于利家的耕地正好在工程打通區(qū)域內。他看到有些種植珍稀樹木的農民得到的補償款較高,而他家種玉米,只能得到10多萬元補償,于是,他隱瞞了種植玉米的事實,虛報自家耕地種植的是生長期為7年的銀中楊。他向征地部門遞交了他人耕地種植銀中楊的照片冒充,還做了虛假證明及個人申請,騙取國家補償款64萬余元。接到群眾舉報后,公安機關經(jīng)偵查將于利抓獲。
為什么于利能輕易騙過征地補償審查人員和評估公司?原來,當年于利等部分農民提交材料時,長江路打通工程已經(jīng)竣工,林木的面積、品種等自然情況已經(jīng)無法實地踏查,所以當時依據(jù)的是農民個人申請中寫明的林木面積、品種、林木年齡,由評估公司計算評估。于利家的地里種的是玉米,只在地邊兒上有幾株野生楊樹,而他提供的銀中楊照片其實是挨著他家耕地的鄰居家種的。
當警方調查于利時,起初于利并不承認自己家種的是玉米,一口咬定是銀中楊。為了查明真相,公安機關調取了哈市勘察測繪研究院出具的航拍圖,這份航拍圖是長江路改造之前拍的,很有說服力。警方在圖上找到了于利所在村屯的土地,又在這片土地上編號,一點點查到了于利家土地的具體位置。此位置顯示,于利家種植的是玉米。
近日,道外區(qū)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。一審判決于利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,并處罰金10萬元,非法所得予以追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