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爾濱市公安局各單位和全體民警,立即行動,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的戰(zhàn)斗準備,落實各項預防和應對措施,在汛期全力確保全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平安穩(wěn)定。
哈爾濱市公安局成立防汛抗洪搶險總指揮部,為便于指揮協(xié)調,市公安局還分別在指揮中心設立“局內指揮部”,和在水上分局設立“前線指揮部”。市局指揮中心建立全局指揮聯(lián)絡機制,全局民警取消休假,全局各級領導班子成員一律不得外出,手機保持24小時暢通,保證隨調隨到。
據悉,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將全力做到“四防兩控”:一是防洪水。沿江涉及的分縣(市)公安局要立即組織警力,落實巡堤查險工作,密切監(jiān)控沿江堤壩情況,注意發(fā)現水位動態(tài),及時報告市局指揮部。二是防內澇。針對哈市正在大面積地鐵施工這一實際情況,哈市公安機關要立即行動,做好排查溝通,確定險段、險位,組織相關部門落實死看死守。地鐵公安分局要全力做好各站點的防內澇工作。治安支隊要專門與市供排水部門進行對接,做好防內澇準備。三是防泥石流。各縣(市)公安機關要立即向地方黨委政府報告,動員各方面力量,對轄區(qū)山體進行踏查,超前做好防范準備。四是防事故。各分、縣(市)公安局要落實屬地責任,在強降雨和雷暴天氣中,重點防范各類溺水、擁堵、觸電等事故隱患,做到未雨綢繆。五是加大社會面巡控力度。防止不法分子“趁水打劫”,防止出現惡性案件。六是加大維穩(wěn)防控力度。全局各警種要主動出擊,注重發(fā)現各類借機煽動鬧事的預警信息,超前查處,做好防范工作,確保汛期全市穩(wěn)定。市公安局總指揮部還成立了11個職能組、1個突擊隊,主要做好綜合聯(lián)絡、后勤保障、通信保障、宣傳、督導、穩(wěn)控、交通、防控、救護、搶險等工作;抽調政治可靠、身體健康的1500名警力組成抗洪搶險突擊隊,按照市防汛抗洪搶險指揮部和市局指揮部的指令,隨時準備完成重大突發(fā)事件的抗洪搶險突擊任務。